淺析凱氏定氮儀與杜馬斯燃燒法定氮儀的三大不同之處
眾所周知,蛋白質含量是食品品質指標中重要的一項。已經過去多年的三聚氰胺事件,也足以證明蛋白質含量在食品行業中的重要地位。因此,對于食品生產企業來講,想要生產高品質的食品,那么蛋白質含量就必須達標。當然,這就需要相關企業在生產中實行品質自檢,監督自身產品,不斷優化產品品質。所以,在檢測科技如此發達的今天,許多食品生產企業都已經開始利用專業性的儀器來監督生產了。而更多被相關企業所采用的便是凱氏定氮儀與杜馬斯燃燒法定氮儀。
那么同樣被企業所應用于蛋白質含量測定,凱氏定氮儀與杜馬斯燃燒法定氮儀相比有什么不同之處呢?下面就讓我們來對比一下:
1、儀器原理不同
凱氏方法是絕對測量,與標準樣品無關,可以直接測量標準品的含量,并用來檢驗儀器的準確性;燃燒法是相對測量,必須依靠標準品,標準品的準確性定標直接影響測量結果,沒有辦法檢驗儀器的準確性。
2、儀器標準不同
凱氏定氮法是所有樣品的國標,杜馬斯燃燒法定氮儀是參考方法。凱氏定氮法是食品、飼料、土壤、環境、種子等樣品中氮或蛋白質含量測量的強制標準,測量結果具有互通性和可比性。由于燃燒法和凱氏定氮法測量的氮含量對象不同,造成樣品種類不同、成份不一樣,結果偏差也不一樣。
3、要求的樣品量不同
凱氏定氮法是常量和半微量,燃燒法是從微量擴展到半微。凱氏法固體到5g、液體到15ml;燃燒法不超過1g;凱氏定氮法可以一直使用較大量分析,而燃燒法如一直使用較大量分析,則燃燒后的無機殘渣堆積在儀器里面,要求頻繁清理,同時也會縮短儀器的使用壽命。對于均勻性不好的固體樣品,脂肪高的食品,只能通過大取樣量來減少測量結果的偏差,燃燒法顯得稍微困難;如大豆、玉米。此外鮮肉類食品,由于蛋白、脂肪分布不均勻,也建議是大的取樣量。